2010年考研法律基础名词解释汇总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考研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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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委托性规范:是指没有规定行为模式和行为后果,而只规定授权(委托)其他国家机关予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2.准用性规范:是指没有规定行为模式和行为后果,而只规定援引、比照某法律条文的法律规范。
    
    33.立法机关:在法律上规定代表国家来制定法律的机关。
    
    34.法律的起源:随着阶级的出现,原始社会的习惯逐渐渗入了阶级性,随着国家的逐渐形成,习惯就演变为习惯法,习惯法最后演变为成文法。
    
    35.法律的阶级性:指法律产生于一定性质的生产关系,属于特定社会上层建筑之一,为一定阶级服务的属性。
    
    36.法律的主观性:是人们主观作用于客观的产物。
    
    37.法律的客观性:法律必须利用和正确反映经济规律。
    
    38.法律的两种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是从法律规范调整人的行为这一特征来分析法律所起的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定 对于人们的行为的一种指导和引领的作用。
    
    教育作用:指法律对于人们今后行为积极影响的一种作用。
    
    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对于人们行为的评价标准或者尺度的作用。
    
    预测作用:指法律具有对于人们之间将要如何行为能够预料和估计。
    
    强制作用:指法律具有的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
    
    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角度分析法律的作用。
    
    39.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政治主导法律,法律规制政治。
    
    40.政策与法律的异同:
    
    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是国家的主张,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是党的主张,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b.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
    
    c.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间,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
    
    d.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
    
    e.法律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具体政策尤其如此。
    
    41.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物质世界的能力和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提高。
    
    42.精神文明:是指人们思想、道德的进步和科学、教育、文化的发达。
    
    43.法律意识:指人们关于法律的认识、知识、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称。
    
    44.道德:指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点和规范的总和。
    
    45.道德的特点:历史性、阶级性、继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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