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省去年规定“非四川户籍往届考生需提供近三个月(7、8、9月或8、9、10月)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一种即可)及工作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和出具工作证明的单位一致,否则需回户籍所在省报考。”
往届生是否能参加预报名请关注考试院近期公告
户籍在省内,可以在报名系统显示的报考点任意选择报名
预报名前会发公告
集体户口网上确认时需提供个人页原件和集体户口首页单位盖章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