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学院2013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拟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生计划为30人(含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招生类型
1.我校招收统考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型。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或个人向我校提供。
2.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09月28日至0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请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的《2013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考生在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考生)、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拍照、缴费。不经现场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区内考生报名点在各地市招办,区外考生报名点为当地省级高招办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点。
相关程序请参看“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准考证》
1、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2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或梵文)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藏医综合)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复试将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在4月底中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20%。
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与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另通知。
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还要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八、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后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参看个人有效政审材料),不予录取。
根据学院研究生教学实际,我院新生录取暂不执行保留学籍办法。
十、调剂
受专业与生源限制,我校暂不执行调剂政策。
十一、违规处理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它
1、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校对清楚,否则由学校按专业目录要求指定考试科目。
3、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填写准确、有效、便捷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准考证的发放和复试通知(电话通知或网上通知),如因通讯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考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4.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5.如在2013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西藏藏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ttmc.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2.联 系 地 址:西藏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
单位 代 码:10696
邮政 编 码:850000
联系 电 话:(0891)6374885
Email:zyyjsb1999@***.
联 系 人:罗布顿珠、索朗拉宗
西藏藏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