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教育为主,艺、文、工、管兼容的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影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动画学院、舞蹈学院等14个院系,有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等23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开始招收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是全国民办院校中首批获得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的5所高校之一。河北传媒学院热忱欢迎立志献身传媒艺术事业的广大学子来校深造!
一、招生计划
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学习年限为三年。
专业名称 (代码)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专业备注 |
艺术 (135100) |
01 |
移动媒体视频节目制作 |
15 |
广播电视领域 |
02 |
电视编导 | |||
03 |
电视制作 | |||
0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05 |
动漫创作 | |||
06 |
编剧 | |||
07 |
传媒音乐应用 | |||
08 |
电视广告 |
二、考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一)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河北传媒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3)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能补报。如有变化,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二)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国家承认的本人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一次性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须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于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四)初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一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2013年3月份,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成绩。学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六、复试
(一)我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二)复试时,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将在《2013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见2013年复试录取办法。
九、毕业生就业
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其他
1. 招生单位代码:12784
2.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重要信息均通过该信息平台发布。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①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71
②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③河北传媒学院主页:http://www.hebic.cn/
④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主页:
http://www.hebic.cn/yjs2/
十一、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