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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8号)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三线建设的英雄之城、得天独厚的钒钛之都、阳光充沛的康养胜地、气候宜人的美丽花城——攀枝花市。

学校由方毅、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倡导,始建于198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费孝通先后题写“攀枝花大学”校名。1995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攀枝花学院”,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联合培养研究生,2017年开始举办留学生教育,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公园·花园”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秀文明校园”。占地总面积约1450亩,校舍面积57.42万平方米。下设21个教学单位、1个科研单位、8个教辅单位和1个直管三甲附属医院,固定资产11.24亿元。图书馆文献509万册,是四川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从教、倾情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189人,其中专任教师91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133人次。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34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3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79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53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研究生招生专业15个,本科招生专业62个,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特色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拥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培育类建设学科2个,省部级优势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1个、特色专业6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个、应用型品牌专业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1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40门、应用型示范课程5门、应用型品牌课程2门,形成了以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9大学科协调发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学特色。

学校聚焦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是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建有2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成康养产业研究、钒钛文化普及、廉政文化教育、三线文化传承“四大省级基地”。建有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5个、市级科研平台35个。近五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1.41亿元,共承担科研项目176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8项、省级125项,获得专利授权1239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87件;发表高水平论文4880篇,其中SCI/SSCICPCIEI论文653篇;获得省科技进步奖10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9项、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奖15项。

奋进新征程,立足新方位,迈步新征程。全体攀大人充满信心、下定决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肩负起办人民满意教育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的双重使命,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地方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在践行“自律自觉自强”中推动改革发展,在弘扬“大德大爱大师”中落实立德树人,在坚定“阳光健康美丽”中传播知识、塑造灵魂、培育新人,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攀大力量。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7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实际录取人数以2025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等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作适当调整。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pzhu.cn/)公布。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9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4条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前4条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015日至10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正确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1221日至12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

3.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攀枝花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科。

5.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6.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7.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开展复试。

4.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专业领域

学位类型

学制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

全日制

8000/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资源与环境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机械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8000/

会计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国际中文教育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英语笔译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设计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12000/

十、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2.学业奖学金,6000-10000//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3.国家助学金,6000//年,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学校资助政策

1.校级学业奖学金,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年。

2.“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不低于500/月,按10个月发放,每半年发一次;按照学校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3.创新创业基金,3000-5000/项,其立项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科研成果奖,最高可得50000元。其金额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临时困难补助,因遇到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等情况,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1000-5000/次,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6.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7.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培养学院设立“院级新生助学金”,一志愿录取考生10000/生,调剂志愿录取考生5000/生;每学年给予生活补助,1000/月,按10个月发放。

8.选择优秀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

(三)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为准。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123379903

十二、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执行。

(四)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5353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pzhu.edu.cn/

电子邮箱:pzhuyjsc@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

邮编:6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