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京化工研究院创建于1958年6月,是中国石化直属科研机构。在乙烯技术、催化科学与工程、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有机与精细化工、化工环保、医卫材料、高分子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雄厚的研发实力,在氢能、太阳能、工程塑料、光电材料、智能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基础前瞻新领域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拥有“原料-催化剂-工艺-产品-分析表征-加工应用-绿色资源化利用”完整创新研发链条,开发了一系列国内外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技术和产品,涵盖石油化工催化剂、助剂、添加剂和油田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以及合成纤维,涉及能源、健康、交通、农业、生态等应用领域。高水平建设了全球最大规模聚烯烃领域天津中试科学试验基地,紧扣产业布局组建基础研究、医卫材料等研究所,形成了院本部、燕山分院、通州科学试验基地、天津科学试验基地“一院多地”协同发展格局。打造了“储备一批、开发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创技术培育链条,构建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支撑、成果转化”“四位一体”的关键技术研发链条,完善“1个中心+4个平台”高效联动的优质技术孵化链条。锤炼了“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拼搏进取、实干奉献、崇尚科学、创新发展”的北化院精神,全力推进化工材料领域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新材料布局,勇担国家专项攻关任务,锻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北化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其研究生教育始于1963年,2011年获得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作为中组部、国资委首批工程硕博士专项试点单位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天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工作人员。欢迎各位有志学子报考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科研设计、教学及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我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化工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院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学位。具体要求和程序参考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并按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上网查询;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报名注意事项请按所在考点的要求办理。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9.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1.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12.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物理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和物理化学采用北京化工大学试卷。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北京化工大学,考生考前需提前了解考场具体安排;在外埠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
4.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年报考我院考生成绩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方案在复试前通过研招网公告。
五、体格检查及政审
考生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和入学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凡是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新生,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报到时交我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院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我院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期间待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是全日制,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为4年。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免收学费,一年级奖助学金等1700余元/月/人;二、三年级奖助学金等2000余元/月/人。另外我院设立了“林华院士奖学金”,一等奖1-2人,25000元/年/人;二等奖8-10人,9000元/年/人;三等奖15-18人,4000元/年/人。
我院提供位于院本部的宿舍,3人一间,免收住宿费。
九、说明
1.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届时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录取人数。
2.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均以研招网、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
3.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院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
十、招生专业目录
北京化工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代码:83501 招生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3 电话:010-59202892
邮箱:yanjiusheng.bjhy@***
联系人:卢老师
官网: http://brici.***
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招生 计划 | 初试科目(代码) | 复试科目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1. 高分子材料合成与制备 2. 先进弹性体材料 3. 功能材料 4. 新能源材料 5.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 6. 高分子材料加工与应用 7. 高分子材料结构与性能 | 8人 (含推免生1人) | 101思想政治 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66高分子化 学与物理 | 英语 高分子材料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1. 裂解与分离技术研究 2. 化工污染预防与治理 3. 催化科学与工程 (有机化工) 4. 催化科学与工程 (聚合反应工程) | 7人(含推免生1人) | 101思想政治 理论 201英语(一) 302数学(二) 860物理化学 | 英语 化工原理 |
备注:1.推免生名额如未使用,将归入统招生名额。
2.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