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00人,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我校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适当调整。
2.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及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jsc.hxu.edu.cn/)详见《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河西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学籍注册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河西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按照报名时选择的对应报考点的公告按时按点进行,逾期不再补办,按照报考点的规定流程,配合图像采集、缴纳报考费;网上确认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符合条件(背景和大小)的电子照片。
四、初试
1.准考证:考生应当在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具体考试科目见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河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南》;
4.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等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yjsc.hxu.edu.cn/)下载。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学院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六、复试、调剂、录取
1.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可通过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yjsc.hxu.edu.cn/)查询;
2.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国家二区基本控制分数线,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在2025年3月中下旬组织安排复试,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以我校202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课程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5.旅游管理[1254]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和部署,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结束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7.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8.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2.根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就业方式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规定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奖助体系
我校具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
我校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4.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5.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官网,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6.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归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40
通讯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环城北路846号河西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部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行政楼502室)
联 系 人:冯老师 雒老师
联系电话:0936-8287662
E-mail:yjsc@hxu.edu.cn
(本章程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