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四川省 主管部门:教育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

报考人员

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

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考核”制选拔

直接攻博

获得本科院校推荐资格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贯通研究生)


“申请-考核”指由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递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评议、综合考核等环节筛选,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机制。考试流程包括:材料评议、学术潜质测试和综合考核等三个环节。


三、招生规模

本年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含专项计划)。

特别提示: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按照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招生专业

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两大集成创新平台: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一流学科培优集成创新平台)和数字经济与交叉科学创新研究院(财经科技集成创新平台)按学科(专业大类)开展招生,实行团队制指导,各研究团队导师情况,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五、招生类型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定向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各培养单位定向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总招生计划的10%。

博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普通招考的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五)直接攻博的考生,须为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硕博连读的考生,须为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学分绩点等要求。

(七)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要求。


七、报考程序

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分批次进行。第一批为两大集成创新平台、金融科技(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西南财经大学-罗马第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考试时间预计为12月底;第二批为各学院(研究院),考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所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寄(送)相关申请材料。

(四)材料评议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五)学术潜质测试

普通招考考生须进行学术潜质测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考生可免测试。

学术潜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经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一般包括学科(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


八、录取

1.录取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3.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项计划单独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不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7.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8.专职博导每人每年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获评为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具有符合学校规定课题的导师,根据其申请可增加1-2个招生名额。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累计招收各类型考生不超过3名。

兼职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后带“兼”字样),每两年可招博士研究生1名,并且需和一名专职博导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九、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十、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