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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暂行办法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于9月14日至10月20日进行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工作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推荐免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立志投身科研事业的精神,有较强科研潜力。

  2、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高校。

  3、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4、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国家六级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7、申请人须是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者应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应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话联系申请)。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专家推荐书(自愿提供)。

  7、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自愿提供)。

  8、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三、接收程序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生服务系统,查询我院推荐免试生招生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推免生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于9月14日—10月16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电子版和纸质版寄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可以提前发送至tianhong2@cbmamail.com.cn。

  2、研究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3、复试合格后,研究生办公室通过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

  4、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向学校确认外推资格。

  5、申请者请按照教育部和本校推免招生工作时间要求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按规定及时到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必须是我院)。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的组织及领导

  复试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于面试前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1)教育部及研招办2023年推免生接收录取政策,(2)本院复试考生总体情况及我院对考生的要求,(3)面试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的建立,(4)纪检监督情况。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制笔试业务课试题及批阅,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1、复试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分,笔试成绩50分。  

  笔试分为英语听力考试和翻译(统一命题,满分30分,时间4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2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 (满分50分,时间3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能力。(15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15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20分)

  五、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录取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综合素质面试*70%+笔试*30%

  依据考生录取成绩,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结果将及时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2、公开内容:推免生招生目录、接收推免生暂行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天

  七、其它

  1、优秀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院负责报销其往返路费(硬卧)。

  3、考生所学语种为英语。 

  联系电话:010-65745835  传真:010-65762976

  联系人:田红           E-mail:tianhong2@ cbmamail.com.cn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主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24

                           研究生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