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自2018年起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20〕30号)文件要求,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1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3人。计划招生专业:民族学(030400)、教育学(040100)、新闻传播学(050300),拟分别招生1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和专业介绍等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2021年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等资料(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研究生处网站提供下载)。
(五)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