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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5年,是国家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学校研究生教育涵盖4个学科门类:医学、法学、理学和工学,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含自主设置的目录外或交叉学科硕士点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5个,同时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具备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学校于1999年起与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医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苏州大学、贵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20年拟招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80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4人,现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研究生培养类型说明

(一)学位类型。遵义医科大学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

1.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二)学习方式。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修学年限为6年。

(三)就业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招生专业说明。我校所设置专业中,法学(专业代码“03”开头)、理学(专业代码“07”开头)、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为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医学类专业中专业代码以“100”、“101”为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中“105”开头的学科专业为全日制专业型学位领域。

三、推荐免试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详情请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四、普通招考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所报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时间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基础医学(病理学除外,因须参加临床实习)、生物学、生物工程一级学科目录下专业及药理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

以同等学力报考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与《复试通知》一并公布。

(4)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除外)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已晋主治医师资格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同意函于网报结束前交我校研招办备案待查。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注意下列专业报考条件:

(1)专升本考生报考我校目录所列专业原则上要求本、专科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2)我校药学院下属专业(临床药学除外)可接收专业背景为中药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药物化学、微生物与生物化学、制药工程学专业可接收相关专业(含生物工程)背景的理学、工学学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3)本科专业为临床检验技术(理学)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型学位或基础医学院下属专业(病理学除外),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型学位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报考资格;

(4)普通全日制专升本临床医学专业,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按国家规定分数计)考生欢迎报考我校;

(5)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按规定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并报考我校,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按定向就业报名要求填写国家划定少数民族地区县级以上医疗事业单位信息。考生首先需通过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少民分数线,再按我校相关通知(通知将于复试前公布)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进入复试资格。

(三)报名办法

1.请考生务必按照《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链接:http://yz.chsi.com.cn/),并按研招网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不成功系统自动退费或联系研招网客服解决)。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校验,并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并按照校验结果提供或修改相关材料、信息。凡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凡因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导致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责任自负。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有任何报考疑问请务必咨询后再填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凡是由于考生不符合《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规定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可于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统一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我校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复试具体要求与安排详见3月初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4.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审查。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5.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由学校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五)招生计划、调剂与录取

1. 我校招生目录所列招生计划为该学科专业2019年获得执行招生计划数,2020年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导师待后网上公布。

2. 我校调剂工作具体要求与安排详见2020年3月中下旬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3. 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审核后将在我校网页依规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五、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41号令,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费缴纳标准如下:

(一)法学、理学、工学类硕士研究生:7000元/学年/生。

(二)医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生。

(三)药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9000元/学年/生。

(四)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生。

六、奖学金与助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录取为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基础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4万元/生),录取为医学学术型临床类学科专业的推免生直接享受推免生专项奖学金(2万元/生)。

(二)新生奖学金

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硕士研究生2000元/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1.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且被我校医学专业型临床类学科专业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基础医学类专业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的考生(基础医学类专业除外),按所在的一级学科进行综合排名分别取10%予以奖励。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完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且在读期间不享受工资、其他福利待遇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在保留学籍、休学、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 万元/学年/生。

(五)学业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一等奖10000元/学年/生,二等奖8000元/学年/生,三等奖6000元/学年/生。

(六)“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发放津贴。

助管津贴按岗位情况和实际完成工作量发放,一般为25-30元/小时。

助教津贴由所承担教学任务教研室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七)贷款。我校贷款政策按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执行。

七、入学与新生体检

我校将于2020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于2020年9月初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医院(机构)进行身心健康检查。

检查后发现研究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医院(机构)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休学一年。

八、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一)监督及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二)违纪处理。

1.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2.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九、其它说明

(一)我校公布的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未接收或未招满推免生专业的招生计划将自动转为统招计划完成招生。

(二)依据国家规定招生单位不进行任何招生辅导培训活动。

(三)若上级部门招生年度内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信息发布与联系方式

(一)信息发布。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zmu.edu.cn—招生工作),查看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咨询问题等。

(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51)28643580、28643406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联系人:雷老师或黄老师

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 (0851)2864357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63000

 

附件:《遵义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链接:http://grs.zmu.edu.cn/info/2019/4596.htm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