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5.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6.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院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4.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http://www.cirp.org.cn/)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其他说明
1.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不提供历年试题等。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www.cirp.org.cn/
邮政编码:030006
咨询电话:0351-2202330
传 真:0351-2202337
电子邮件:cirpy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