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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文件,自2016年起,我院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人数

2017年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3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等具体情况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www3.gdin.edu.cn:8080/yjsc/web/index.shtml)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庄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gdi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