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领域及人数
(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
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备技术、油气在线分析与控制工程六个方向,拟招收78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3人;非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7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24)
设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化工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工程五个方向,拟招收57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2人;非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55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7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一志愿考生每生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和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3000-20000元资助。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详见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http://yz.chsi.com.cn/sswbgg/),并按公告相关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重庆科技学院是重庆市设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之一,我校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cqust.edu.cn/info/1968/5327.htm)。
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七、复试
我校复试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届时请初试上线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网(网址:http://yjs.cqust.edu.cn/)。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重庆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培养方式、校区、学制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
(二)培养校区:重庆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主校区)。
(三)学 制:三年。
(四)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其他
本招生章程解释权归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1551
部门名称: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博学楼F111
邮 编:401331
电 话:023-65023287
15723306370(胡老师)
15730235001(袁老师)
传 真:023-65022031
欢迎有志青年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重庆科技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