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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四条 教育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五条 研究生教育办学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七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全日制专业和领域:

1、石油化工学院、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和化工装备学院所属招生专业(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05Z1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0804Z1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085240物流工程,085216化学工程专业石化学院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过程在中央校区,课题阶段在辽阳校区;

2、MBA教育中心所属招生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3、除第七条中第1、2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教学地点在中央校区。

二、非全日制专业和领域:

石油化工学院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和化工装备学院085240物流工程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校区;其他专业领域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第八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8.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4.16万平方米,现有师资队伍1344人,其中院士2人、教授181人、副教授413人、讲师660人,博士生导师84人、硕士生导师402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0人。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九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十一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学位类型

学制

学习年限

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2

机械工程学院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3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4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7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8

电气工程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9

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1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工学

学术

3

3-4

1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工学

学术

3

3-4

1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工学

学术

3

3-4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工学

学术

3

3-4

1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103

系统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1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工学

学术

3

3-4

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工学

学术

3

3-4

1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19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3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2

结构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24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5

石油化工学院

0805Z1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工学

学术

3

3-4

26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27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2

化学工艺

工学

学术

3

3-4

28

理学院

070101

基础数学

理学

学术

3

3-4

29

理学院

070102

计算数学

理学

学术

3

3-4

30

理学院

070104

应用数学

理学

学术

3

3-4

31

理学院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理学

学术

3

3-4

32

理学院

070205

凝聚态物理

理学

学术

3

3-4

33

理学院

081704

应用化学

工学

学术

3

3-4

34

理学院

081705

工业催化

工学

学术

3

3-4

35

理学院

0817Z1

环境化学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36

理学院

0817Z2

材料化学工程

工学

学术

3

3-4

37

理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38

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39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学术

3

3-4

40

管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管理学

学术

3

3-4

41

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管理学

学术

3

3-4

42

管理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管理学

学术

3

3-4

43

管理学院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管理学

学术

3

3-4

44

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会计

专业学位

3

3-4

45

经济学院

020204

金融学

经济学

学术

3

3-4

46

经济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

学术

3

3-4

47

经济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经济学

学术

3

3-4

48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金融

专业学位

3

3-4

49

文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法学

学术

3

3-4

50

文法学院

030105

民商法学

法学

学术

3

3-4

51

文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

法学

学术

3

3-4

52

文法学院

030107

经济法学

法学

学术

3

3-4

53

文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法学

学术

3

3-4

54

文法学院

0301Z1

知识产权法

法学

学术

3

3-4

55

文法学院

0301Z2

传播法学

法学

学术

3

3-4

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哲学

学术

3

3-4

5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法学

学术

3

3-4

5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法学

学术

3

3-4

59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学术

3

3-4

6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法学

学术

3

3-4

61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3

3-4

62

MBA教育中心

125600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3

3-4

6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04Z1

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

工学

学术

3

3-4

64

化工装备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4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序号

学院名称

专业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学位类型

学制

学习年限

1

机械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2

机械工程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4

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8

石油化工学院、理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9

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10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3

3-4

11

MBA教育中心

125600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3

3-4

12

化工装备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

工程

专业学位

3

3-5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二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设置情况等说明

第十三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学习方式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拟定收费标准

全日制

专业学位

硕士:(12会计)125300会计

1.76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5.28万元

专业学位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专业学位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专业学位

其它硕士领域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学术型

其它硕士专业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学制3年,学费总额4.08万元

专业学位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学制3年,学费总额4.08万元

专业学位

其它硕士领域

学制3年,学费总额2.4万元

第十四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五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1、研究生助学政策:

助学金: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17500元,第2、第3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0000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②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在增长能力和才干,辅助研究生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①学费减免政策: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针对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2000元-24000元不等。

②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③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覆盖面为70%;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覆盖面为40%;

④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学校每年设立10万元奖金,奖励发表的优秀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单篇学术论文最高可获等20000元奖励。

3其他

①作为交换生国际交流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45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学校会选派研究生前往不同国家交流学习。

②校外实习:我校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为我校研究生增强实践能力提供了广阔空间。

③科研资助: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第六章 招考录取规则说明

第十六条 报名: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单独考试:“单独考试”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仅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招生计划10人,招生领域仅限有:085201机械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40物流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

其中“单考考试”初试科目为: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考试大纲;

②241单独考试英语,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大纲;

③701单独考试数学,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数学三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④业务课,与硕士研究生科目一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大纲。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专业和领域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参见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报名”部分(以下简称《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的通知》),我校招生计划15人。

第十七条 初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业务课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复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 调剂: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参与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参照《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的通知》中“考试录取”部分。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调剂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录取”、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一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证明”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yzbsut@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6237、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第二十三条 各类通知方式: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或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自行到研招办领取。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发布。

第二十四条 其它

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援引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学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历年真题可以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招生管理”中自行下载。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备注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老师

25496275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25496785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003

电气工程学院

老师

25496713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老师

25496380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00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老师

25496533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006

石油化工学院

老师

13591911100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007

理学院

老师

25496503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008

管理学院

老师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学硕

老师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会计专硕

009

经济学院

老师

25496526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0

文法学院

老师

2549658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25494981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2

MBA教育中心

老师

25691541

兴顺校区综合楼

 

01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老师

13604190815

辽阳校区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14

化工装备学院

老师

18641948458

辽阳校区化工装备学院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024-25496237;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QQ群:427259695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