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湖南科技大学201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50人左右(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350人左右,接收推荐免试生(农村硕师计划)人数20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确切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⑷.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特别提醒: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到报名点现场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费和照相者,网上报名无效。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七、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复试与复试时间:复试包括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复试时间:2016年4月初。
九、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参照《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4]51号文件规定发放。
十一、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及时与各学科导师交流联系,在复试时要选定导师。
十二、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研究生,网报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必须填写所在部门:“xxx学院(处、室)”,同时在“备用信息二”中必须注明:“本校在职”,并向校人事部门汇报。本校教职工被录取后,其交费与待遇执行学校入学当年的规定。
十三、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专业。
十四、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hnust.cn/)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报名公告、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都可查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731-58291000;联系人:屠老师、明老师;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三楼320室;通讯地址:湖南科技大学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1201。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