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欢迎国内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立志献身于祖国航天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高校推免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3.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4. 申请人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未设研究生院的学校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5名。
5. 已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 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个人简历(见附件一、二)各2份。
2. 国家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3.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请程序
1. 推免生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院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并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我院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于10月中旬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及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120元)。
3.我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四、其它
1.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五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2.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文章、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3. 我院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复试情况等)确定录取人选。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82号研究生部
邮编:100086
联系人:韩宇
联系电话:010-68745111
传真:010-687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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