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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中国中医科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1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3)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利;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组织管理

1、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复试工作,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规则;

    2、各培养单位组成以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副所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复试小组由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组长必须是研究生导师。

四、复试分数要求

1、第一志愿分数线:

1)学术型学位类: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总分≥305分,单科≥36分、≥108分;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类:中医学(105118105127)、中西医结合临床(105126)总分≥330分,单科≥36分、≥108分;

3)中药学(1008):总分≥313分,单科≥38分、≥114分;

4)管理学情报专业(120502):总分≥350分,单科≥51分、≥77分。

2、第一志愿未上线考生,总分≥305分安排院内调剂。

3、总分低于305分,但达到教育部发布《国家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的考生,可于4155,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及时了解其他相关院校的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向院外调剂。

4、我院管理学情报专业属于生源相对不足的弱势基础学科,总分≥350分,公共管理类科目成绩≥46分的考生破格进入复试。

五、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加盖公章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一份(表格附后,请自行打印)。

六、复试工作具体内容:

1、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4710

47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领取复试表和体检表;48集中在望京医院体检中心统一体检(考生自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4810日在各培养单位参加复试:

⑴ 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⑵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⑶ 专业课面试:由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专业课面试。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问题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实践能力考核:由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

同一专业复试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必须统一。

2、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100元复试费,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院内调剂复试不再重复收费。

体检费120元自理(含胸片)。

七、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1、专业课笔试卷面分100分,专业课面试50分,外语口语50分,听力测试50分;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考核成绩之和,总分250分;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成绩(40%)与初试成绩(60%)加权之和为总成绩,各研究方向录取总分最高者;

4、复试成绩不及格者(50分值以30分为及格),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入围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8、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初试成绩排名第一,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的处理要慎重,须经复试小组讨论,经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报中国中医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培养单位领导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完善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防违法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及各培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要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重要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规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84034358

              64014411-33803381

监督举报电话:64013946

北京市招办监督电话:82837219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