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西藏自治区 主管部门:西藏自治区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西藏大学关于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已经划定,现将复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页公布,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名单考生按研究生处通知时间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电话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复试通知。

二、复试内容和分值

1.复试内容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4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20分)。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加试具体科目见:《西藏大学201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西藏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体检

为减轻学生负担,在复试中不安排体检,但所有复试生要签订《体检告知书》。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西藏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日程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0423日报到,进行资格审查。24日至25日进行复试。

(二)复试地点: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老校区)。

(三)复试程序:

参加复试的考生持初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到研究生处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了解笔试、面试工作安排。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申请书(毕业后工作单位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并且在正式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录取

1.复试合格考生,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考生培养方式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考生总成绩排名综合确定。

2.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替考、及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即面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其他

考生参加复试食宿费、往返路费、复试报考费等均由考生自理。

附件1:西藏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西藏大学2010年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3: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utibet.edu.cn/Portal/News/NewsDetails.aspx?id=04a68c852b4845989551f0101c3711a6

 

 

 

西藏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