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实际,现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以全面、客观、公平、保密为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在录取工作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顺利完成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所领导、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开展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教育主管、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对复试过程中的应急事件,落实应急管理方案。
三、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45分、外语45分、数学60分、专业课60分、总分300分;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计划)10人,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1人,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20%。
四、调剂遴选原则
1.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所的优秀学生调剂,接受调剂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2.调剂的考生范围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为发动机相关专业;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专业课名称为"工程热力学"或相近专业课;
4.单科及总分统一执行复试分数线要求;
5.差额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实行择优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可将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研招办邮箱(606edu@163.com),所将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5日开始
复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二)复试前资格审查
在复试开始之前,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成绩单,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
6.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我所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逻辑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知识运用程度以及专业实践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面试和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口语交流能力和发动机专业英语水平,时间共40分钟(口语10分钟、笔试3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以上3项合计400分,占总成绩的30%。
六、录取相关规定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70%、30%。
(二)录取办法
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七、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拟录取人员应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八、其他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相关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由所纪检监察小组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投诉、申诉受理部门: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4281118。
所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24-24281042。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舆情处置
复试录取工作中,针对面试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投诉或举报,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对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取消考生复试(录取)资格的,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招生工作办公室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对发生影响或对学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和言论,及时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做好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与所入职员工一并安排参加入职体检进行相关复查。
入学报到时,对学生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入学。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生档案等进行全面的复查,包括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咨询方式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研招网公开发布复试政策、调剂政策,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研招平台进行政策咨询,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为考生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复试。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 024-24281311邮箱地址:606e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