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与《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文件要求,现制定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监督健全有效的原则。
2.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重点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的原则。
4.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研究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宁永前担任组长、科研人才能力中心主任郑航担任副组长、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
成立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工作落实小组,组长科研人才能力中心副主任邹龙飞,负责统筹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小组组员邱铃博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成立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
第三条 复试分数线、统考情况及一志愿复试考生生源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5分及以上、英语一50分及以上、数学一90分及以上、专业课二70分及以上、总分315分及以上。
2023年我所硕士生招生规模(计划)6人,实际报考人数7人。推免及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2人。
原则上2023年复试人数比例为≥120%。
第四条 考生资格审查
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统一左侧装订: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我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往届生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第五条 调剂遴选原则
2023年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招收调剂考生。
根据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的培养方向要求,故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自动控制原理”或相近专业课;
2.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电气科学基础”或相近专业课;
3. 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信号与系统”或相近专业课。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二得分排序,若专业课二得分相同,则按专业课一(数学一)得分排序]。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研招网上公示。
第六条 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1.复试科目:
复试包括外语复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三部分。具体工作由复试工作落实小组组织实施。
(1)外语复试
根据《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指导意见》进行外语复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低于90分为不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试题保密工作按专业课自命题要求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
(3)专业面试
满分:150分。由专家组进行提问,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个专业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5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创新能力等。
以上3项复试科目合计400分。
2.复试方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复试试题管理
复试试题的保管与备案由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以供复试后追溯考生试题。
第七条 成绩计算
按初试权重占考生总成绩的60%、复试权重占40%的加权原则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第八条 复试体检及综合能力测评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我所的健康体检要求执行,并将体检结果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邮递给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体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所指定第三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在线能力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结果的参考项。
第九条 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所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1.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3.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所学习,经研究所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4.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与咨询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按要求及时在研招网公开发布,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研招网在线咨询等形式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
第十二条 复试期间突发事件与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2.复试工作落实小组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补救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或舆情事件,复试工作落实小组需在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负有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60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邱铃博024-26782443
单位名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
邮编:11003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