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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以下简称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依据,严格按《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招考委〔2021〕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1〕4号) 文件精神,落实国家以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流程,开展三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开展,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工作的质量。

2.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着力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3.成立研究生招生组织机构

    成立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负责三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确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招生期间疫情防控总体工作,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协调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监督检查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期间防疫保障和防控各项工作,对各单位复试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处理招生过程中重大应急事件处理,解决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

    三院所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三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院属各招生单位组织实施。

4.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期间将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复试安排及方式

1.复试分数要求

      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最低分数要求为:第一志愿考生总分不低于300分,各单科分数线按照国家线执行。

2.复试时间安排。

      三院复试3月29日-4月12日之间。

      复试地点:各招生单位驻地组织进行。

3.复试方式。

      三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定向培养,毕业后将做为正式职工留在三院工作,为了对学生的全面、综合情况进行筛选评价,严格把关,三院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期间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发布复试办法

      按照上级要求,三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

2.加强组织管理

      各招生单位对复试专家进行选拔和培训,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单位根据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3. 加强疫情防控

      考生于复试前7天进行体温监测,各招生单位提前采集复试考生相关信息。复试时考生需按要求查验绿色健康码(必要者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经测量体温不高于37.2摄氏度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场地。考生参加复试前要严格遵守防控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出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复试期间三院将为考生提供防护口罩、纸笔等用品,复试场地提前消毒,座位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需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健康宝无异常,方可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考生在完成复试后要服从安排尽快离开,不得在考场逗留。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及要求的考生一律即刻终止复试,按复试不合格处理。

      复试期间如有突发状况,将立即联系七三一医院,经检测医院排除风险后,方可继续参加复试。其他情况由医院负责按市防控相关程序处置并上报。招生单位配合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4.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复试工作前将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承诺所提供信息及证件的真实性,凡出现弄虚作假、个人诚信等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调剂工作

1.分数要求。

      三院2021年调剂生源最低分数要求为总分310分,单科按照国家线执行(工学)。

2.工作程序。

    三院将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公布各招生专业生源余缺信息,接受广大考生调剂。院属各招生单位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各专业间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3.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课相同或相近。复试将按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和专业特长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确定复试名单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专业能力及专业特长进行综合筛选,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三院不允许破格复试。复试名单将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

2.复试方式及主要内容。

      复试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模块: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英语(含听力及笔试);专业课(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面试为专家组综合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表现等,面试中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中要求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其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三院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结果确定录取成绩,并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院属招生单位组织进行。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要求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拟录取名单确定。

      三院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在被录取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的公示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拟录取名单在三院官方网站(www.fhjs.casi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各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复试成绩,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三院将组织对考生复试成绩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6.复试期间考生咨询与申诉渠道。

      三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10-68191133,电子邮箱:yjsht03@163.com;

      三院纪检监察部监督电话:010-6874032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