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是中共中央中南局党校、中共中央第五中级党校,1993年兼办湖北省行政学院。
学校地处湖北武汉汉口中心地段,紧邻中山公园,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设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党史党建、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公共管理、政法、综合6个教研部和战略与省情研究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党情研究所、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报刊部等学术研究机构和教辅部门。
学校拥有一支以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核心,中青年人才为骨干,结构合理、阵容整齐、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正、副教授70人,教研人员中有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20余人。目前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8人,被评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有3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另有多人被聘为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审专家以及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
学校拥有较完备的教学科研设施。办有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党政干部论坛》、《湖北行政学院学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等理论刊物。设有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A级站、设施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校内网与国际互联网络联网。校图书馆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藏书60余万册,中外报刊950余种,拥有全套电子图书,设有硕士研究生专业阅览室。
1994年以来,学校先后与中南财经大学、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招收和培养了11届硕士研究生。200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2004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现有政治学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将在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共7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校对在读硕士研究生的住宿、生活待遇和学习环境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20人左右(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因我校没有委培、自费招生计划,不接受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
2. 现场确认: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初试时间以全国统一招生简章为准,考试日程表随准考证一起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或向报考点咨询。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五、复试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杨靖蔚
招生办电话(传真):(027)59517076 E-mail:yangjingwei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