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0]4号)文件要求,现制定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全面、客观、公平、保密为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在录取工作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确保顺利完成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成立由主管所领导、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教育主管,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40分、外语40分、数学55分、专业课55分、总分295分。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计划)9人,实际报考人数5人。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3人。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考生人数

2020年复试比例为120%,参加复试的考试人数总数为11人。

五、调剂遴选原则

  1. 1.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所的优秀学生调剂,接受调剂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2. 2.调剂的考生范围是“211/985”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报考“211/985”工程高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且为发动机相关专业;

  3. 3.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工程热力学”或相近专业课。

  4. 4.差额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实行择优录取。

  5.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8日开始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七、复试形式

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组织网络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复试程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

八、复试内容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开始之前,考生需要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

6.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我所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二)复试包括二部分内容:

1 .综合素质(含英语口语)面试:由综合面试组进行提问,突出英语沟通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逻辑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150分。

2.专业面试:由专家组进行提问,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个专业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50分。

以上2项合计300分,占总成绩的30%。

九、复试流程

1.复试前准备

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选定远程复试软件平台并进行测试,选取有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委。评委分为综合素质面试组评委和专业面试组评委。

考生需完成以下工作:

    (1)下载安装远程面试系统及操作手册;

    (2)注册、登录、实人验证;

    (3)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査材料(审核通过后方能准予复试);

    (4)确认准考信息及承诺书;

    (5)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等待面试邀请。

 2.复试过程

随机抽取当场面试试题,不同场次考生面试题目不同但难度相当,抽签确定各考场考生面试顺序。

考生需配合面试小组做好以下工作: 接到面试邀请信息后迅速登录,并按要求完成人证核验;配合检査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入境画面是否符合要求;根据提示进入面试环节,回答问题;按要求展示相关佐证材料。

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成员即时独立打分,每场面试结束后由小组秘书合分、登分。复试全部结束后,所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成绩。

面试过程中,考生需凭自己能力回答问题,不得向他人请教,也不准使用参考材料和电子设备。为保证公平,复试成绩公布前,不得向他人泄露复试相关信息。

十、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初试权重占考生总成绩的70%、复试权重占30%的加权原则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70%+复试总分*30%

十一、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拟录取人员应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十三、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和咨询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研招网公开发布复试政策、调剂政策,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研招平台进行政策咨询,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为考生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复试。

十四、疫情防控措施

我所参加网络复试的人员均为所内职工,复试人员必须按照《中国航发动力所关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预案》执行相关要求。

1.复试前的防空措施

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应在复试前14天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工作小组组长,身体状况,有无疑似症状;其他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包括职工密切接触确诊病例,职工前往收治病例的定点医疗机构,与职工共同生活的家人密切接触确诊病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感染或传播风险的情况。

2.复试工作中的有关预防

(1)组织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在复试工作当天,出示“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复试视频面试工作区域,若体温超过37. 3度,不允许进入复试工作区域;

(2)提供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喷壶等防控需物资,做好视频面试现场的防疫工作。复试工作现场控制在10人以下,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人员间隔1米以上;复试视频面试工作每进行1小时,工作区域通风20-30分钟。

3.复试工作后的有关预防

复试工作结束后,要对工作区域消毒,消毒时需同时注意对工作区域内门、窗、把手消毒。

4.复试工作人员家属疫情监控

协调家属进行自身体温监测,并确保无发热、干咳、呼吸不畅等可疑症状;如出现以上相关可疑症状,及时反馈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长同时第一时间报送所(党委)办公室。

 十五、复试应急疫情处置预案

1.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成立由保卫部组成的应急处置小组,工作期间随时待命,应急处置小组联系人:保卫部陈航,联系电话:13940083380。应急处置隔离房间:168楼一楼报告厅外休息室。

2.应急处置程序。复试工作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甚至晕厥等症状,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处置小组联系人,由应急处置小组对患病职工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向所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所根据患病职工发病情况和沈阳市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隔离观察及治疗处理。

十六、复试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情况记录;

2.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3.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考生网络掉线时,由秘书立即通过备案联系电话联系考生,了解相关情况,如能立即恢复,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如3分钟内不能恢复,当前面试中止,由秘书做好登记,另行安排时间重新复试。

十七、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由所纪检监察小组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釆取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投诉、申诉受理部门: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4281119

所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24-24281042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考生复试前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十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与所入职员工一并安排参加入职体检进行相关复查。入学报到时,对学生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实;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生档案等进行全面的复查,包括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九、咨询方式

中国航发动力所606所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024-24281121

邮箱地址:606edu@163.com     QQ: 360438615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