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9〕2号)和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继续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各学科领域的报考及上线考生实际情况,经院招生领导组会议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初试应达到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科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 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只接收全日制调剂考生。
二、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应为全日制应、往届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四级水平。
2、调剂考生成绩应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术型基础专业(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院外调剂分数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学术型临床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10分,专业学位院外调剂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20分。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优先参加本专业调剂。
三、调剂程序
1、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办理。
2、通知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根据专业需求和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回复发出的“复试通知”,否则无效。
3、复试通过并拟录取的考生,须按照以下程序完成调剂:
(1)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待录取"通知;
(2)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即视为被我院录取。
四、调剂专业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
专业学位 | 105701 中医内科学 |
专业学位 | 105702 中医外科学 |
专业学位 | 105704 中医妇科学 |
专业学位 | 105709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学术学位 | 100800 中药学 |
学术学位 |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
学术学位 |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