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我校2009年将在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六个专业领域招收1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以全日制方式培养的硕士生类型,它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我校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国家线要求,且符合调入相关专业学位领域报考要求的考生(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附件中《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基本要求和程序》)。
三、填报志愿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复试前自主选择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认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调剂申请表》,并向申请学院提交。
四、复试
各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不同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织进行复试工作;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录取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查、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按初、复试成绩之和排名择优录取。
六、培养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实行学分制。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规定交纳培养费,培养费标准同我校目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一致,即每学年8000元/生,同时享受每月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在学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学校“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学业成绩优秀者也可按规定申请学校的奖助学金。
七、毕业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将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009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及专业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003 |
机电学院 |
430102 |
机械工程 |
002 |
高分子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006 |
材料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010 |
环境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003 |
机电学院 |
430107 |
动力工程 |
004 |
自动化学院 |
430111 |
控制工程 |
011 |
信息学院 |
430111 |
控制工程 |
001 |
化工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005 |
化学院 |
430117 |
化学工程 |
001 |
化工学院 |
430139 |
生物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