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北京市 主管部门:解放军

2015年硕士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要求,结合学院研招实际,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将复试事宜予以公布: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日期

时  间

内  容

地点

2015年   

4月13日

15:00-17:00

考生报到

资格审查

研究生管理大队

4月14日

7∶30-10∶30

体检

学院门诊部

10∶30-11∶30

考生到专业系熟悉考场

各专业系

13:00-15:00

专业笔试

各专修教室

15∶30-18∶00

面试

各专业系

学术报告厅

备注:1.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离院。

2.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各类生源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1.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初试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

2.部队在职干部:初试成绩(单科加5分,总分加20分)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分数线。

3.复试分数线

学术学位类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

为100分

单科满分

大于100分

理学

275

36

54

工学

280

38

57

军事学

280

36

54

管理学

335

46

69

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

为100分

单科满分

大于100分

工程硕士

285

38

57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主要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及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部队干部)等进行查验。凡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和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介绍信者及不符合教育部和总部有关报考规定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二)体检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统一在学院门诊部进行体检。

(三)专业笔试

主要以笔试的形式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确定,试题内容和难度可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和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目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各为100分。

(四)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英语口语听力和专业知识等专业素质,特别要加强对考生的创新思维、应用能力、学术潜质等的考察。成绩评定采取百分制。

※1.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构成考生的复试总成绩。

2. 复试科目及相关资料索取请咨询各专业系联系人,联系方式附后。

四、复试成绩效用

(一)按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权重进行分配计算。研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政策,在复试基础上,依据考生类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复试考生统一进行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复试中有舞弊和替考行为的;

2. 身体及政治思想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3. 复试小组中有3/5以上(含3/5)的成员认为考生面试不合格的;

4. 调阅调剂复试考生初试试卷,发现成绩有问题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军队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五、考生参加复试所需携带的材料(在yzb90034@163.com中下载,密码66718958,请勿更改密码)

(一)国防生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所属国防生选培办出具的同意直读的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政治考核表(盖章原件);

4. 2015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5. 大学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6.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本科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提供部门公章);☆

3. 政治考核表(盖章原件);

4. 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明和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 2015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6. 近期两张一寸彩照(粘贴在体检表和复试记录表)。

(三)部队在职干部:

1. 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已提交的无需准备);

3. 师级单位干部部门盖章的《军队干部报考军队系统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4. 2015年硕士生复试记录表;

5. 政治审查函

(四)调剂考生

1. 部队在职干部: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

2. 国防生:提交所在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

3. 原报考院校研招办出具同意调剂函,传真至010-66717140。

六、注意事项

1. ☆表示材料的重要性,直接影响录取。

2. 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学院。

3. 部队干部着军装,复试期间保持军容严整。

4. 如有发表过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获奖证明在复试时提交导师。

5. 考生在院复试期间,遵守校园秩序,爱护环境卫生,礼节礼仪得当。

七、温馨提示

1. 复试前一天注意休息,不得饮酒,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不准进食(个人提前准备食品,体检后补充),可喝少量白开水。

2. 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入学时审核。

3. 考生复试期间的体检、食宿费自理,体检费(180元/人)由门诊部收取并出具发票。学院周边有住宿场所(百度地图查询),复试当日午餐可在学员食堂就餐。

4. 学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21号院(院本部),公交路线:①北京西站乘661路公共汽车至崔村站下车; ②北京站乘坐地铁二号线到长椿街,换乘661路至崔村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坐458路公共汽车至崔村站下车。

5. 联系人:刘老师(010-66718958);耿老师(010-66717349)。

6.各学科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名称

所属系部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机械工程02、03、04方向

机械工程系

刘老师

010-66717735

固体力学

动力机械及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工程系

唐老师

010-66717293

电气工程

光学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02、03方向

兵器工程系

常老师

010-66717211

兵器科学与技术 01方向

技术保障系

李老师

010-6671741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系

宋老师

010-66719277

计算机应用技术

军事装备学

装备指挥与管理系

李老师

010-66717715

材料科学与工程

装备再制造工程系

陈老师

010-66717640

机械工程01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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