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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研究院611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中国航空研究院611研究所招收“飞行器设计”专业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系统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我所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所领导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由我所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力资源部领导、英语专业人员、研究生工作主管人员组成。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我所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办法

1.考试资格审查

依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规定审查考生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身体健康检查

由我所统一组织体检,对不符合我所新入所员工体检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三部分:综合面试50分、专业课笔试30分、英语能力面试20分。

(1)综合面试

考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面试由面试小组进行,经小组讨论后由面试小组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即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2)专业课笔试

考察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目为《飞机总体设计原理》,由我所组织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3)英语能力面试

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英语能力面试由我所英语专业人员主持,考官与考生通过英语对话交流,并要求考生就一个题目作英语陈述,分别就考生的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进行评分。

三、 调剂办法

我所生源较好,第一志愿上线学生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再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

四、 初试分数要求

初试成绩达到以下分数线要求者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1、飞行器设计专业(082501):总分305分

单科英语、政治50分

专业课一、二70分

2、系统工程专业(081103):总分305分

单科英语、政治50分

专业课一、二70分

五、 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百分制后)+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中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5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中国航空研究院611研究所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