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省委党校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5年硕士(学术型及MPA)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办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复试考生的生源质量。
2.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研究生录取复试过程的严肃性,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公开、公平。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机构组织
1.学校成立2015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生调剂、招生计划的分配与调整、复试录取方案的审核、拟录取名单的确定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并专门抽调纪检监察部门的成员负责复试督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部主任担任,研究生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完成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2.各学科专业(含MPA、外语)由导师组组长(或教研部室负责人)牵头成立3-5人的复试小组。凡属考生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方案、复试专业笔试命题、专业面试方式和评定成绩等工作。
各专业复试小组分别安排一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复试秘书,负责考场秩序、记录导师提问及学生回答的内容、统计本专业考生专业面试最后得分,并将本专业面试记录及面试成绩于本专业面试结束时交研究生部招生办。
三、调剂及复试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要求,我校目前只接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脱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证),暂无单考计划、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推免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目前,我校仍需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
3.采取差额复试方式,所有考生(上线生、调剂生)按照1:1.5至1:2的比例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有关调剂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情况:
(1)选择的调剂专业必须与初试所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调剂的考生;
(2)初试分数应达到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不接受预登记和未经调剂系统的考生。
5.复试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序号 |
材料内容 |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往届本科毕业生 |
同等学力考生 |
||
高职高专毕业生 |
本科结业生 |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
1 |
准考证 |
√ |
√ |
√ |
√ |
√ |
2 |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3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4 |
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5 |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
|
√ |
√ |
√ |
|
6 |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 |
|
|
|
√ |
7 |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8 |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
√ |
√ |
√ |
√ |
√ |
9 |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10 |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11 |
其他材料 |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 |
||||
重要提示:从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说明: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有:综合素质测评、专业复试(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英语面试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综合素质测评: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总分为10分。主要考察了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
2.专业复试:由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构成,总分为60分。其中:专业笔试由各专业导师组出题,笔试满分30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当场出题,由考生抽取题目回答,同时复试小组根据情况进行随机提问,面试满分为30分。
3.英语面试:由综合教研部英语复试小组负责,总分为30分。内容为自我介绍和抽取题目回答问题。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相加得出,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复试成绩/2 。
五、复试具体流程及时间
1.调剂:3月18日至3月26日。
2.复试名单公示:3月26日-3月29日。
3.报到:3月28日上午8:30-11:0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到地点: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万松园路18号,5号楼),联系人:杨老师(027-85306834)。
4.专业笔试:3月28日下午14:00-17:00。
5.综合素质测评:3月28日晚上19:00-21:30。
6.专业面试:学术型硕士——3月29日上午8:30-11:30。
MPA——3月29日下午13:30-16:00
7.英语面试:学术型硕士——3月29日下午13:30-16:00
MPA——3月29日下午16:00-18:00
六、复试录取
1.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时间:4月2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2日-4月17日进行公示(如调剂未完成,公示时间待定),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7-85306895,复试领导小组对举报属实的情况进行复议,并作出相关决定。
3.体检、调档、政审及录取工作:
(1) 4月26日前完成体检工作。体格检查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联系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4月29日前向拟录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出调档政审函。
(3)5月11日前考生档案或政审函应寄送至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22)
(4)5月15日前,对通过复试,经档案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向省招办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办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