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关于接收2015年外校优秀推免生的实施办法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院各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我院!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科研事业献身的精神和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申请人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推免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申请人本人必须是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且申请人必须是通过推荐高校公示以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至少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
二、提交材料
1、《申请免试攻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点击 http://www.sass.cn/912019/default.aspx下载)一式两份。
2、《申请免试攻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即需提供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3、本科在校的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由其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5、各种获奖证书及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代表性论文、出版物等科研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三、申请程序及复试内容
1、申请人须 在10月17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并提交上述材料,材料请寄(送)至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招生办,邮编:610071,电话:028-87019462、87012090)。
2、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经我院研招办及本专业导师组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并由我院通知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复试。
3、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于近期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关注推免生复试信息。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英语(含英语笔试和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课面试100分;英语笔试80分,面试20分。复试成绩每科不得低于70分。
5、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中“2015年各专业初试科目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部分。
6、推免生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取。
四、接收名额及拟录取公示
1、我院各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我院各学术型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0%(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在校期间有特殊科研贡献,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项以及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文章者,优先录取。
3、经我院复试后,思想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合格、体检合格、心身健康者方可录取。
4、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sass.cn)上公示10天。拟录取推免生得到我校通知后须及时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录取。最终录取状态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网址:yz.chsi.com.cn/tm。
五、资格复审
1、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专业必须是“推免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专业目录,推免生一般不跨专业录取,若需跨专业推荐者,必须经过我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并且其在本专业复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取。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若有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5年的有关文件为准。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咨询电话:028-87019462 、87012090 传真:028-87044303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二0一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