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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积极稳妥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光

副组长:于海涛  李龙珠

成  员:卢长方  林  岩  李  平  孙  贺  高  音 

韩翠艳  李兴江  白  丽  李忠原  武立刚 

孙兴元  程前光  王兴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办公室主任:卢长方(兼任)

(二)二级招生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分别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存备查,复试需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要求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复试笔试试题命题、评卷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评卷工作,面试试题命制及面试等工作。

二、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过程管理,防止并杜绝麻痹大意、“经验主义”,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要做到:

(一)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

(二)坚持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五)坚持客观评价,录取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分数线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考生复试准考证上加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试考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1份。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

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英语四级成绩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亲笔签字的《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关于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承诺书》。

8.身体原因不适宜攻读硕士研究生者,应在复试环节主动告知学校。

9.严查替考现象,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和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

10.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考试期间和结束后,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任何信息。

(二)复试分数线

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不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

(三)复试名额

按有关规定,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1.5。

四、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主要内容和安排

(一)结合学院实际,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2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满分100分。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录取依据(若总成绩同分,则按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网上公示。

1.复试笔试部分

复试笔试包括两部分,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50分,按初试语种考核。

复试笔试部分考试由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命题、保密、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全国入学统一考试相关文件执行。试卷命题由各招生培养单位安排,研究生院负责印刷和组织考试及评卷。

2.复试面试部分

复试面试部分满分50分。专家组将对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对考生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创新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面试由各招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须有考试情况记录,且当场给出分数。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专业课及外国语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题目。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100分。

(三)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具体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待定,将以复试通知形式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招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培养单位要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阅读考生材料等方式进行,从而掌握考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政治表现、思想情操和工作能力等情况。

六、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国家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且招生专业计划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学院各专业调剂名额。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学院内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可作适当调整。

(二)调剂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专业领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对应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可报考各专业领域;麻醉学、儿科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授医学学位者)专业本科生只可报考对应专业领域;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七、复试通知

(一)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考生可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了解相关情况。通知内容包括参加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等。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按本方案中“复试的资格审查及复试的分数线”要求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填写并打印《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提供两类承诺书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八、复试不合格的界定

(一)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外国语笔试50分,专业课面试25分,外语能力面试15分,综合素质10分),总分不足120分、或专业课笔试不足60分、或外国语笔试不足30分、或专业课面试不足15分、或外语能力面试不足9分、或综合素质不足6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成绩不足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三)在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备案。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追究。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移交纪检监察机构进行调查。

(二)监督复议。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纪委或纪检委员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研究生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招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应急处置

(一)各单位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师生健康应急工作。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要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三)为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一、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二、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上线考生实行优先录取。

(三)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批准方能进行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

(五)学院确定录取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学院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人事档案不能转入学院的已录取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签署《齐齐哈尔医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定向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时间前返还经由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书,逾期未返还协议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www.qm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qmu.edu.cn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    编:161006

邮    箱:qyyzb@qm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卢老师

电    话:(0452)2663828


十四、附则

本方案由齐齐哈尔医学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同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及本文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