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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在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有部分专业尚有招生计划余额。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本调剂办法。

  1. 调剂学科及计划数

    以各轮次调剂公告公布的调剂学科及计划数为准

  2.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以各轮次调剂公告公布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志愿报考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拟调剂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的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报名参加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3、报名参加调剂考生应为本科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不接收专科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

    4、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专业课为统考科目的考生可调入专业课为自命题科目的专业,专业课为自命题科目的考生不可调入专业课为统考科目的专业。

    1)生物学各专业(专业代码0710开头)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和理学类(专业代码07开头)的考生调剂,其中初试专业课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优先发送复试通知;

    2)基础医学各专业(专业代码1001开头)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考生调剂,其中初试专业课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优先发送复试通知;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XX)只接收初试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专业代码1051XX)的考生调剂,其中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不受限制,其他专业如精神卫生学、眼视光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只可调剂到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专业;

    4)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专业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学和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当以上专业生源不足时接收全日制本科卫生检验检疫和医学检验的考生;

    5)护理(专业代码105400)专业接收初试专业课为308护理综合的全日制本科护理学和助产学考生;

    6)药学(专业代码105500)专业接收初试报考医学类(专业代码10开头)的全日制本科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的考生;

    7)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083100)接收初试报考工学(专业代码08开头)各专业调剂;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代码107200)接收初试报考医学(专业代码10开头)各专业调剂;

    5、不接收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和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6、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可申请调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

    四、调剂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2,即每个调剂名额至少发放给两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名调剂我校。

    3、每名考生同一轮次只能申报一个调剂志愿,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均视为无效。

    4、每轮调剂时间截止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5、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中以研究方向分组,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6、当出现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时,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7、各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整理报研究生处。

    8、研究生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9、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10、如第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直至完成全部招生计划为止。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