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坚持规范有序、科学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对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将考生初试成绩和考生复试成绩量化计入总入学考试成绩,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确保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时间
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的时间为准。
(二)调剂范围
1.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2大类考生,相同或相近专业优先;
2.应用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2大类考生,相同或相近专业优先;
3.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依法执政与党内法规建设、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依法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
具体调剂需求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调剂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剂申请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以上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调剂结果无效。
三、复试时间、方式、资格条件、要求、程序及办法
(一)复试时间:分批次进行,其中第一批次复试一志愿考生,时间为3月29日-30日。后续批次复试调剂考生,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考生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条件
1.凡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至少应达到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经现场验证报考资格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2.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应达到199分及以上(含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含推荐免初试考生)。
(四)复试要求
1.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
2.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各专业复试均由复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公布总成绩排名等环节组成。
3.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5-10分钟。
4.笔试、面试及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5.复试教师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面试成绩必须有每位复试教师的签名方能生效,总成绩排名将在第一时间向复试考生公布。
6.根据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030200政治学专业分院系进行复试并划线录取:01政治学理论、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中外政治制度3个研究方向由我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04中共党史研究方向由我校党史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本专业内各研究方向复试小组得出的复试成绩互相承认。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分院系进行复试并划线录取: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3个研究方向由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04思想政治教育、05党的建设2个研究方向由我校党建教研部进行复试并根据复试情况择优录取;本专业内各研究方向复试小组得出的复试成绩互相承认。
(五)复试程序及办法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考生在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考生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详见《中共四川省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报到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准考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完成,往届考生由档案所在部门完成,电子模板下载地(http://www.scge.gov.cn/html/website/yjssite/index.html/);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30分。笔试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评分项目以笔试试卷为准再按30分进行折算。
3.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60分(公共管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
(2)面试由复试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面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素养、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考核。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时进行,成绩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分(听力和口语各为5分)。测试由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英语教师负责组织实施。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和等级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5.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分。报考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评分项目以笔试试卷为准再按10分进行折算。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具体如下:
010100 哲学: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伦理学》;
020100 理论经济学和020200 应用经济学: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30200 政治学(01政治学理论、02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中外政治制度、04中共党史):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加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04思想政治教育、05党的建设),加试《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试在复试期间单独以笔试方式进行,成绩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7.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非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6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分)+面试成绩(50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拟录取人数
1.哲学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6人;
2.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人;
3.应用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3人;
4.政治学专业(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外政治制度):8人;
5.政治学专业(研究方向:中共党史):8人;
6.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10人;
7.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党的建设):8人
8.法律(非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依法执政与党内法规建设、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依法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20人;
9.公共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地方政府管理、应急管理、社会治理):20人。
特别提醒:以上人数为招生简章公布人数,后期若各专业或具体研究方向若有新增招生计划将由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配方案,并根据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考生总成绩进行顺序补录。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的;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满分分值60%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4.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
5.体检不合格的。
(四)录取原则
录取分专业进行,主要依据为总成绩,原则上在同一专业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按比较结果择优录取。
推荐免初试考生的录取,其复试成绩必须大于60分或面试成绩大于面试满分分值60%。
特别说明:政治学专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总成绩按复试分组分别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若某组别未达到录取人数上限,经考生申请,可在同一专业内另一组未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五)拟录取及公示
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我校对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上公示,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部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里确认是否同意我校的“拟录取”。拟录取状态一旦设定,原则上考生和招生单位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取消“拟录取”状态。考生逾期未确认“拟录取”状态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排名由后面的合格考生自动依次递补。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考生在拟录取阶段需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和规定,考生应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格检查表模板在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负责,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校机关纪委按照职责权限对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本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的人员提出问责建议,报校委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官方网站、四川省委党校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书面申请(联系电话:028-87351286),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