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一区)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
4.我校具体专业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要求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其他调剂要求 |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 (按一级学科招生)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7 马克思主义原理 ④807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1. 本科学习阶段,与本招生专业相关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等)成绩优秀(85分及以上)。 2. 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报考者请于报考后立刻将大学成绩单发至mks@***,邮件名:姓名+大学成绩单。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1) | 无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④801中西哲学史 | 哲学 (0101) | |
中国哲学 (010102) | ||||
外国哲学 (010103) | ||||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其他调剂要求 |
应用经济学 (020200)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国民经济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理论综合 | 经济学(02)、 工商管理学(1202 )、 农林经济管理(1203) | |
区域经济学 | ||||
政治学 (030200) (按一级学科招生)
| 政治学理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3中外政治制度 | 政治学 (0302) | |
中外政治制度 | ||||
公共管理学 (120400) (按一级学科招生) | 行政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8专业综合(含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学) ④808学科基础(含管理学、政治学) | 公共管理学(1204)、安全科学与工程(1270)、国家安全学(1271) | 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
公共政策 | ||||
人力资源管理 (1204Z2) | 无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0专业综合(含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④810学科基础(含管理学、公共行政学) | 管理学(12) | 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
法治理论与实践 (0302Z1) | 无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9法理学 ④809宪法与行政法学 | 法学 (0301) | 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
社会学(030301) | 无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5社会学理论 ④805社会研究方法 | 社会学 (0303) | 1.我校社会学、人口学、社会政策三个专业中,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调剂。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
人口学(030302) | ||||
社会政策(0303Z1) |
三、调剂复试流程与办法
1.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8日)即开始接收调剂,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报个人调剂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放结束后,如有缺额还需接受调剂的专业,我校将继续或再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不再单独发布调剂公告和系统开放公告。
2.考生资格经初审通过后,我校将择优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具体安排及要求以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发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复试相关通知为准。
4.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虑初试与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5.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确认。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
联系电话:010-680072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