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42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42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
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使本研究所能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确保平稳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所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为定向性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3月26日-4月18日,(具体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方式:现场所内复试
三、招生、调剂复试条件
1.考生本科毕业专业符合我单位人オ引进的要求,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2.第一志愿或调剂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须为英语一)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20%进行差额复试。
4.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我单位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本科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相关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工作的专项环节,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严格过程监督,强化诚信要求。复试过程中综合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加强复试过程录影录像,加强监管,严防“作弊”。
四、组织职责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所领导、人力资源处负责人、纪检审计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相关领域专家。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平稳,下设招生工作组、复试督查巡视组、复试专家组、舆情处置组。
研究生管理人员为招生工作成员,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对每一位考生进行身份审查核验,负责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督查巡视组,由纪检审计处监查工作人员组成,直接参与研究生复试各工作环节,全程严格督查复试过程。
复试专家在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导师中随机抽取,英语水平测试人员在精通英语的人员中随机抽取。复试专家组由5位或以上成员组成,负责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英语水平测试。
舆情处置组由2名思想政治工作部和所办公室成员组成,负责编制舆情处置预案,复试工作开始后关注招生舆情,根据具体舆情制定处置措施。
工作小组职责为:
(1)通过综合测试,考察学生能力素质;
(2)检查、核算录取总成绩;
(3)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学习创新潜力、思想政治表现等;
(2)专业课笔试:考题是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生可从化学类,机械原理、理论力学三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与初不同的科目考试;
(3)外语: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阅读能力、口语能力。
六、录取
1.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计算录取成绩。按录取成绩不区分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复试和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外语)/2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0×0.6+复试成绩×0.4
注:专业综合、外语成绩均换算为1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身体检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相关材料不符,弄虚作假者;
(4)复试中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七.应急预案
1.复试过程中突发事件发生后,研究生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根据事件发生可能的影响程度,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报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招生工作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服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要在第一时间与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4.发生突发事件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调查,评估事件对单位和考生个人造成的影响,提出补救措施,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5.突发事件发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和责任,并对事件损失进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
八、复试的申诉与复议
复试工作“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招生工作人员在所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展开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招生全过程接受督查巡视组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复试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纪检审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九、附则
本办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四研究院第四十二所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生联系电话:0710-3219136,办公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清河路58号。
所内监察监督电话:0710-3219218。传真:0710-38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