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大学2023年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上级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大学招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招生考试一区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二、缺额学科
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预计有17名缺额,具体信息见下表。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缺额 | 备注 |
工学 | 0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5 | 仅接收地方考生调剂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5 | ||
电子信息硕士 | 085400 | 电子信息硕士 | 5 | |
机械硕士 | 085500 | 机械硕士 | 2 |
三、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地方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至我校的志愿。
2.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待定,结合第一轮复试实际另行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为确保用足用好招生计划,地方考生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300%。
2.调剂复试方式、内容与第一轮复试相同。
3.调剂工作咨询电话:010-66364780;咨询邮箱:hgdyjsy@163.com
4.本办法未说明的调剂事项,按照国家和军队2023年招生文件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