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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接受调剂安排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根据《湖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在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调剂工作。

二、接收调剂专业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计划余额,以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三、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面试小组的认可。

5.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的其他学术条件。

四、接收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学院根据调剂原则,择优遴选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

3.招生学院组织复试。

4.招生学院确定待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我校接受调剂申请的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发布的调剂公告信息为准。

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发给招生学院。

六、其他说明

  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和调剂系统中的调剂余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