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
第一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符合该计划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 我校使用数学一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数学一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二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三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调剂申请。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2. 我校使用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英语二科目的专业仅接受初试英语一、英语二调剂申请。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到学术学位硕士的申请。
(十)除外国语学院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专业以外,我校仅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
(十一)符合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其他各项调剂要求。
(十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各招生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并成立调剂考生选拔小组。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第一条 调剂程序
(一) 公布调剂信息
1. 在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
2. 各招生学院将需要调剂的专业及其要求,提前本学院网站公布,特别有设定如本科毕业专业等学术要求的,更要提前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和信息,防止考生盲目报考。
(二) 开放调剂系统
我校调剂申请每次开放时间为14小时。调剂系统开通后,满足条件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招生单位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调剂系统确认。
(三) 选拔调剂考生
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各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学术及科研素养或成果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科目代码及卷面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
(四) 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建议的调剂复试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五) 学校批准调剂名单
学校研究生院审议并批准学院报送的调剂复试名单。
(六) 发送复试通知
批准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七) 回复复试通知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八) 公示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
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学校及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 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 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第一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复试机会。
4. 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5.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按放弃拟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二条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一) 精准执行调剂政策
各招生学院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认真制订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办法。
(二) 严格制定调剂规则
各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到事先公开,要求明确,不含糊其辞,防止考生盲目报考,也不能为“人情”调剂留有空间。
(三) 严格规范调剂程序
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要明确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标准。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意圈定考生范国,严禁任意圈定考生范国,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 严格落实调剂要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规则、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须提前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公布的调剂办法,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各招生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学科的调剂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审核备案后公布。名单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五) 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对未能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招生学院须及时将其调剂志愿统一解锁,以便考生可继续报考其他院校。
各学院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