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辽宁省 主管部门:辽宁省

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教育学
专业介绍:

沈阳大学教育学一级学科培养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主要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基础性问题,探究教育的基本原理,阐明教育实践的基本价值。理论与实践并重,知识能力素养并行,毕业生可以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育咨询等相关领域的工作。学科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稳定的研究方向,注重对当代教育问题的深度理论探讨,同时注重教育理论向实践的转化。本学科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1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人,形成了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教学和科研队伍。本学科在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基础教育学三个研究方向招生。

方向一:教育学原理

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教学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具备扎实的教育学学术功底、较为开阔的国际学术视野,研究能力较强,面向新时代、厚基础、宽口径,适应学校和社会机构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方向二:课程与教学论

培养适应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系统掌握课程与教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课程与教学改革发展动态及趋势、关注新理论新流派的发展,努力拓展新的研究领域,为教育实践服务,具有一定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在学校和社会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培训、管理等高层次专门人才。

方向三:基础教育学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教育理论素养和广阔的学术视野,富有创新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基础教育科研、教学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志为祖国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服务;全面深入地掌握教育学理论和基础教育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熟练掌握基础教育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方法,具备独立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教学与管理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