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马克思主义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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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其追随者、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杰出领导人等在实践中发展的法的基本原理,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实的一切法学学科的总称。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科学地阐述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深刻地分析法治社会各方面现象。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庞大的、不断发展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很广泛,包括诸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宪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法学、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等种种具体学科。 我校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的二级学科,于2017年9月开始招生。下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基层治理研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土地资源法研究两个方向。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五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2人,博士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