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黑龙江省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

奖贷学金

奖贷学金

1、奖学金: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2、资助体系:按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规定设有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

3、其他研究生奖助项目参见我校相关规定。

4、凡报考并被录取的牡丹江医学院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我校将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1)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学校将等额匹配。

(2)攻读基础医学学科硕士学位的学生,品德优良,在读期间成绩良好者,在就业时学校优先考虑留校任教。

5、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研【2011】63号文件要求,严格限制转学、转专业,不得跨门类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