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5.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6.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7.满足学院其他调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