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陕西省 主管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研究生院 自划线

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一、调剂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必须分不同批次先后进行,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结束之后,专业实际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调剂考生的招生;调剂工作可分批次进行,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2.对申请相同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申请调剂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考生条件

参照各学院调剂方案。

三、调剂程序

1.招生单位根据剩余指标情况,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同时提交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招生单位根据调剂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复试。

4.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复试。

5.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