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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方案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切实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一、工作原则

1.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特点开展调剂工作。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调剂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

2.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全面负责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三、工作流程

1.调剂信息发布:由研究生学院结合本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统一测算,于研招网、学校官网统一发布硕士生调剂缺额信息。

2.志愿填报:调剂考生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24小时。

3.接收条件: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硕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考生申请调剂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报考中医专硕(10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中医专硕(1057)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硕(1057)专业学位。

4.调剂考生选拔: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下进行。

(1)选拔时间:我校规定的调剂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24小时内进行选拔。

(2)选拔标准:我校调剂生选拔结合调剂生初试科目,按照调剂志愿的分专业(研究方向)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参考外语政治科目成绩相加由高到低排序,参考分专业(研究方向)缺额人数进行选拔,选拔调剂生的人数上限分专业公布缺额的200%。

(3)复试通知发放: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自通知发放后的12小时内,调剂生接收复试通知即获得复试资格,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达到选拔标准的调剂生,我校将统一将调剂志愿解锁。

5.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认后,由我校研究生学院在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其它

1.此方案适用于我校的调剂工作,具体缺额信息及调剂时间、调剂要求以公布的调剂工作通知为准。

2.调剂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参照我校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以上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冲突的,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