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剂政策
调剂政策
一、调剂基本条件
参照总部往年关于硕士生考生调剂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身份为军队在职干部或国防生,成绩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2016年教育部公布的复试线基本要求为准),调入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016年具体调剂条件以总部最新通知为准。
二、缺额学科
类别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备注 |
学术学位 | 110500 | 军队指挥学 | 仅接收军队在职干部调剂 |
110700 | 军队政治工作学 | ||
110900 | 军事装备学 | ||
111000 | 军事训练学 | ||
专业学位 | 115102 | 军队政治工作 | |
115104 | 军事装备 |
三、调剂程序
1、填写调剂申请表(在yz90033@163.com中下载,密码66364780),本人签名后传真至010-66364037;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的调剂功能开放后,在系统中填报调剂至我院的志愿;
3、我院对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初试成绩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为4月中上旬);
4、调剂考生接到复试电话通知后应尽快与我院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手续。
四、其他
1、军队在职干部复试时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证明(须注明报考学科、具体工作岗位、职级和职级时间)。
2、装备学院研招办电话:010-66364780,13811348143,联系人:于宁(参谋)。
3、其他信息参见我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