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关于2009-2010学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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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2009 - 2010学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考成绩查询
200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通过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请合格考生务必打印本人网页成绩,作为下一步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凭据。
2009年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合格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合格考生的报名图像请到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核对)。
二、全国统考成绩复核及发放
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通过上述成绩查询网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手机短信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做出决定,在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给予“取消违纪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按照学位办[2009]1号文件关于“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的规定,不提供资格不符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课程学习阶段注册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新学员均按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注册流程进行。具体流程和交费手续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图”、“在职研究生交费流程图”(研究生处-在职教育-同等学力, http://grad.qdu.edu.cn/zaizhi/tdxl_index.htm),相关提交材料可到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请发至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邮箱(zzjy@qdu.edu.cn)。下同。
注册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学员提交学院为9月15日;学院提交研究生处为9月20日。
收费标准:课程学习阶段每人9000 — 12000元,各学科具体费用标准以学院提交校财务审批金额为准。
三、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及开题
申请人自课程学习阶段注册之日起,在四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办理完毕结业手续,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环节。论文阶段注册完毕,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论文开题,开题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注册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学员提交学院为9月15日;学院提交研究生处为9月20日。
论文阶段收费标准: 每人7000元。
论文开题备案截止时间:10月20日。开题前务必按要求交研究生处《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安排表》,否则开题无效。
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及总结
结业手续办理时间:12月下旬。
上交本年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总结截止时间:12月5日。各学院将招生情况、学员基本情况、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授课具体地点、办班经验与教训等材料(含电子版本一份)交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汇总后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课程进修
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一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也可申请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跟班听读。跟班听读学员须办理手续后,凭听课证听课。具体请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http://grad.qdu.edu.cn/zaizhi/jxkc_index.htm)。
本学期手续办理截止时间:9月5日。
六、同等学力答辩及学位申请
国家规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论文答辩资格有效期限请见附件2。
我校秋季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及学位申请工作一般在9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校学位办通知。
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http://grad.qdu.edu.cn/gzzd/青大学位字[2006]15号.htm)进行。
八、请各有关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学员各种材料(含报名图像),及时负责地为学员办理各项手续,避免学员因疏忽错过考试、注册及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等从而导致本次申请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者,后果由学员本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负责。
特此通知。
咨询:85950198 孔老师
2009 - 2010学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考成绩查询
2009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通过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请合格考生务必打印本人网页成绩,作为下一步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凭据。
2009年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合格考生名单请见附件1(合格考生的报名图像请到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核对)。
二、全国统考成绩复核及发放
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09年9月20日之前通过上述成绩查询网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将通知相应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手机短信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
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做出决定,在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 给予“取消违纪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理,《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按照学位办[2009]1号文件关于“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的规定,不提供资格不符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课程学习阶段注册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新学员均按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注册流程进行。具体流程和交费手续请查询我校研究生处主页“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流程图”、“在职研究生交费流程图”(研究生处-在职教育-同等学力, http://grad.qdu.edu.cn/zaizhi/tdxl_index.htm),相关提交材料可到研究生处主页(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请发至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邮箱(zzjy@qdu.edu.cn)。下同。
注册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学员提交学院为9月15日;学院提交研究生处为9月20日。
收费标准:课程学习阶段每人9000 — 12000元,各学科具体费用标准以学院提交校财务审批金额为准。
三、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及开题
申请人自课程学习阶段注册之日起,在四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办理完毕结业手续,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注册环节。论文阶段注册完毕,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进行论文开题,开题后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写作。
注册手续办理截止时间:学员提交学院为9月15日;学院提交研究生处为9月20日。
论文阶段收费标准: 每人7000元。
论文开题备案截止时间:10月20日。开题前务必按要求交研究生处《青岛大学在职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安排表》,否则开题无效。
四、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及总结
结业手续办理时间:12月下旬。
上交本年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总结截止时间:12月5日。各学院将招生情况、学员基本情况、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授课具体地点、办班经验与教训等材料(含电子版本一份)交研究生处在职教育科,汇总后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五、课程进修
根据国家规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一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也可申请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跟班听读。跟班听读学员须办理手续后,凭听课证听课。具体请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http://grad.qdu.edu.cn/zaizhi/jxkc_index.htm)。
本学期手续办理截止时间:9月5日。
六、同等学力答辩及学位申请
国家规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论文答辩资格有效期限请见附件2。
我校秋季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及学位申请工作一般在9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详见校学位办通知。
七、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http://grad.qdu.edu.cn/gzzd/青大学位字[2006]15号.htm)进行。
八、请各有关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学员各种材料(含报名图像),及时负责地为学员办理各项手续,避免学员因疏忽错过考试、注册及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等从而导致本次申请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者,后果由学员本人及其相关责任人负责。
特此通知。
咨询:85950198 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