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法律专业考研直击—熟记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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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我们都收到很多考生提出关于复习考研法律专业的种种问题。的确,现在越来越多的同学都希望能够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可是在备考过程中又有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共同探讨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法硕研究生与法学硕士的区别,以免同学们一直弄不清楚,法学研究生主要的定位是培养研究型的人才,而法硕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培养的是高素质的应用型、实用型的人才。但是现在仅仅说法学研究生是培养研究型人才也不是绝对的,因为现在硕士研究生的规模趋于扩大化,而就业形势也趋于严峻,高校要为国家分担就业压力。现在的时代是竞争的时代,仅有一个本科文凭是不够的。
适不适合考法硕要看几个方面:一、志向。即个人的抱负,大家要给自己定位。社会评价的综合标准包括: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要讲究生活的品质! 二、兴趣;三、悟性: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理工科的学生思维清晰,不用担心。而且,往往理工科的学生考上的比较多。不要对自己怀疑!四、科学分配好本科正课和法硕复习的时间。树立自己的理想,而且为之奋斗!
北京招收法硕的院校,共有七所: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05年不招生)。
对于非法律专业考生要重新学习一个新的专业知识领域,把握好复习方法尤为重要。下面就法律硕士考研复习方法提几点建议:
一、把握教材、认真复习
教材是考研指定用书,法律硕士联考指定用书都不会超出教材范围。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根本依据。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要全面、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以自己选购复习资料、模拟试题之类的东西为主取代教材,这是切忌的。必须以教材为准,围绕教材内容展开学习,这是复习时应明确的首要问题。法律硕士考试使用教材从 2000 年开始国家就指定使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及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该书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院校考试指定教材,是命题和答题的依据。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该教材每年 8 月份左右会在原版的基础上出新版,基本上没有多少变化,只有很小的改动。所以考生在新版指定教材未出版之前可以继续用上一年的教材《考试指南》。十分重视教材是因为考题的范围、内容、重点都在教材之内,与考试有关问题的观点都与教材密切相关。所以复习一定要以教材为准,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成绩显著。特别是在跨专业、学习时间短的情况下,吃准教材十分重要。
二、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相结合
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专业课时应对教材的内容全面掌握,不能凭主观感觉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复习时应持正确的态度,即全面复习、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考研试题覆盖面较宽,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务必全面复习。
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更多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力求熟练掌握,并能灵活运用,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轻重。重点内容是考研的主要考查对象,并且所占分值很高,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是应当的,也是值得的。从近三年法律硕士联考试题来看,刑法、民法是重点,难度略大些,知识面较宽,且出题倾向学术热点和社会焦点。综合课的考题一般比较浅显,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理解掌握。一般而言,综合课的复习记熟各个知识点即可,无须深究。但是每年考试综合课最后都会有一道论述大题。这就要求考生复习时要把各个知识面串起来与现今社会发展理论热点相联系。多关心现今社会现象的焦点、热点问题。所以考生在专业课复习中应当把握全面复习与重点、热点结合起来复习。
而重点、热点分析则是探讨该学科重点理论问题和近年的热点问题,希望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总之,全面复习与重点复习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全面复习是重点复习的基础,重点复习是全面复习的深化,二者是“广与精”的关系。
三、熟记法律条文
法律条文常常是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项重要考查内容,不仅民法、刑法专业试题如此,综合课也不例外。不仅选择题、判断题、辨析题,有时甚至论述题也是如此。因此考生对重要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必须牢固掌握、熟记。纵观历年试题,熟记法规能考出最佳成绩,希望考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四、认真分析历年试题,有针对性地练习
对教材及相关材料复习二至三遍之后,可以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因为历年试题的题型代表一个方向,对明确复习方向、启发复习思路、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重要作用。考生在分析试题时主要应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同时要有针对性进行练习。 既可以检查自己复习的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还可以增长“实践”经验,到考场上就会感到轻松自如,尽情发挥了。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最佳方式是模拟考试,做历年试题然后进行评分,总结得失。
五、关注重点、热点问题,阅读报到,扩大知识面
研究生入学考试能考出高分成绩不仅要求考生牢固掌握基础知识,还要求考生有广阔的知识面,关注国际国内重大时事,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焦点问题。这类题目大多以论述题的形式出现,所占比重相当大,一般为 20% —— 30% ,考生不可忽视,在分数上拉开距离的往往就是在这个地方。例如 2003 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论述题“试论司法的中立性”。这类题目不仅要求考生有扎实的基本功、灵活的应变能力,还要求考生必须关注国内国际时事,善于观察、勤于思考。
考研复习虽然紧张,仍应抽出一点时间阅读报刊。建议考生阅读《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法学评论》《政法论坛》等报刊,从而了解最新学术动态,关注法学重点、热点问题,关注我国司法改革、法制建设的焦点问题,这非常必要。以此为基础写出论文、小结。简答题和论述题是法硕考研中必考的题型,一般分值比重很大,对考研成绩起决定性作用,也是考查考生是否具有广阔的知识面的主要题型,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题型。因此考生应留意专业课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再次是案例分析题型,这要求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多做案例试题,在做练习中分析案例,从中理解法理和法条的意思。只有这样一旦考试时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定会一目了然,信心百倍,轻松自如,其结果一定令人惊喜。
法硕考试科目:政治(100分);英语(10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刑法、民法;专业综合课(150分);总分500分。 专业基础课的复习我们简单归纳一下:
(1)刑法。刑法的理论核心是犯罪(行为)论,而犯罪论的重点是犯罪构成理论,其内容几乎贯穿整个刑法体系,其他许多内容不过是犯罪构成问题的具体应用、修正或者补充,比如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等,讲的是犯罪构成某方面要件的特殊问题。考试中成为难点的问题,如区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只要检索一下其客观要件(行为)或者主观要件(自愿与否),问题就解决了。整个刑法分则也不过是犯罪构成在具体犯罪上的展开:但有一部分是以分则的犯罪考总则的知识,对一般犯罪,凭借上述理论就可以解决;对于某些特殊性的规定,稍微记忆一下,也不是难点。因此,学通了犯罪构成就等于学通了刑法,要舍得在这一部分下工夫。
刑法分则主要集中在几种犯罪上面,即所谓“常见性、多发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几乎可以不看,因为出题的概率小、分值低,出大分题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于其他犯罪,重点把握财产犯罪(侵犯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其中要特别注意区别近似犯罪。
(2)民法。学习民法要以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整个民法多是民事法律关系各要件的具体展开。法律规范是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前提,法律事实尤其是建立民事法律行为的关键。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它蕴含了民法意思自治的理念,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多与此有关。如行为因欺诈、胁迫而无效,就在于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论复习还是考试,只要抓住这根线索,将各个知识点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位置搞清,很多问题就变得简单明了了。比如案例分析题目,好象很复杂,其实只要找出其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就出来了。
(3)法理学。首先应该注意基本概念,如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系等。其次,应该关注热点问题,如依法治国,法律与经济、政策、道德的关系。但是对于有争议的问题不必过于关心,除非总书记有专门论述或者写入十六大报告。如司法独立和司法权的性质,只要记住一句“司法是判断”就行了,作者对司法十大特点等等的长篇大论只不过是一家之言,不必理会它。
(4)宪法。重点是宪法基本理论、国家机构和基本权利。基本理论和基本权利主要考概念和宪法条文。国家机构主要考条文,最好熟悉宪法条文。宪法考论述题可能性不大,因为重大法律问题往往同时是宪法问题与法理学问题,在一张试卷中不可能重复考。宪法的热点,因为刑讯逼供严重和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应当重视人身自由;因为宪法诉讼,应当重视宪法监督,特别是对外国制度的介绍。
(5)中国法制史。中华法系几千年,内容太多,又没有理论体系,复习似乎很难。其实,领会了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重点就突出了。学习目的有二:第一,是为了了解中国法制曾经有过的辉煌,树立民族自豪感,坚定建立法治国家的信心,为此要关注中国法制史上的成就,如法经、唐律等立法,“五听”、三司会审、马锡五审判等司法方法等;另外一个目的是批判历史糟粕,肃清封建遗毒,如“七出”、论心定罪、八议等。对于一般性的规定,不必浪费力气。
法律专业的特点是概念繁多,理论艰深抽象,让人感觉不知如何着手。翻阅两三遍,不知所云。因此不要在某个问题上孤军深入吃力钻研,而是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先从面开始打下基础,再由面到点寻机突破,做稍微深入的研究,最后再由点到面将深入的认识融合为一个整体。具体而言,复习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不求甚解,“死记硬背”。这个阶段属于打基础阶段,主要任务是记忆基本知识。但是理解能力有限,因此能理解最好,如果不能理解也不要强求,“死记硬背”效率可能更高一些。拿起书来泛泛的读,不求甚解,只要能对书中的大致内容有一个朦胧的表面印象,有一个框架性的认识,将其中的要点整理出来,反复地看,直到能够背诵。提问频繁的人大多问两种不必要的问题:一种问题,因为不熟悉书本而问,其实书本中有现成的答案;另一种,因为不熟悉考试而问,问题很高深、很前卫、很有研究价值,但是考试中不大可能出现。应该先打好基础,不要好高务远。
第二个阶段,生搬硬套阶段。将死记硬背的要点展开、深化。死记硬背毕竟有限,不可能将一本书一字一句全部背诵下来。要将要点展开,只要稍微动动脑筋。比如记住了“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尽在其中,在一二三四之后列出“为了……”、“正在进行”、“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明显限度”,稍微阐述,就可以取得一道简答题或者论述题的大部分分数。
第三个阶段,为综合阶段,将前一阶段的知识点串起来,形成一个综合的体系,突出重点问题并强化之。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知识点也是普遍联系的。将知识点联结成一个网络,考试时不会遗漏要点,论述时全面周到。复习最好应该达到这样一个水平:能够用一根线索将全书主要内容串起来。比如用民事法律关系为线索,可以串起民法。理论重点要深入研究,不拘泥教材要求。理解越深入,面对问题越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