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15日 来源:重庆师范大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及重庆市学位办《关于做好重庆市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①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②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二、招收领域及人数
    
    我校2009年在以下2个领域招收农业推广硕士:养殖、农村与区域发展。
    
    招生名额不限。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推广领域报考。
    
    1、网上报名  考生于7月1日—15日登陆重庆市学位办网站http://degree.cq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后,考生应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现场报名使用。
    
    2、现场确认  重庆考生在7月16日—19日,到重庆市报考点(西南大学)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3、外地考生既可在重庆市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考试。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1.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安排在专业课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届时网上通知。
    
    2.报考者本人须将现场确认后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提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全国联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由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外语运用能力等四部分构成)。“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式考试方式,持有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只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第一阶段:全国联考GCT。我校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
    
    2.第二阶段: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graduate.cqnu.edu.cn/上下载),考生于第二阶段考试前将《登记表》交到研究生处。
    
    (三)考试安排
    
    1.“GCT” 全国联考安排在2009年11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2.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测试安排在2009年11月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1月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行确定录取标准。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的人数,将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15000元。
    
    八、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00047
    
    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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