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班招生简章

2009年06月10日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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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培养适应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公共管理人才,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自治区教育厅与中央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决定联合在拉萨举办2009级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面向全区各行业招生,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三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 2009年6月20日至7月15日。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拉萨市江苏路29号,自治区教育厅1号办公楼1402室)。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1)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直接到教育厅政工人事处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索取);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 5)一寸和二寸照片各三张。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材料于7月15日前邮寄或传真至教育厅政工人事处。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18日至21日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治区教育厅院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在表上签署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入学考试
    
    在入学考试前,由自治区教育厅安排考前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行政学)、英语、综合考试(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由中央民族大学单独组织考试;其余三门参加全国联考。联考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至25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
    
    由中央民族大学和自治区教育厅根据考试成绩会商并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四、学习期限及培养方式
    
    MPA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一般为2年。学员每年定期在拉萨集中进行课程学习。
    
    五、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员毕业待遇、培养费用等
    
    学员毕业待遇参照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教育学位班、学历班有关问题的规定》(藏组字[2000]46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MPA学费2.9万元。
    
    七、报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海 刘本和
    
    联系电话:0891-6322869(传真)
    
    E-mail:xzjytzgc@163.com
    
    详情可登陆西藏教育网(www.xzedu.com.cn)和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