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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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2007年11月10日—14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
(三)考试方式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8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具体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考试日程随准考证通知。
4、达到全国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各专业导师组组织的复试(专业课、英语口语和听力)。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四)录取办法
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五)生源调剂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公费)。调剂生报考名校的、名校毕业的、中共党员、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考生优先。
(六)毕业待遇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